租賃合約及使用條款
本法律協議係由您(「騎士」,「您」或「您的」)及SKRT Ltd. (「名稱」,「我們的」,或「我們」)一間依台灣法律設立登記之公司,主營業220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6之2號3樓,雙方制定以下條款,並依以下條款內容,您將向我們提交相關資訊並向我們租賃輕型機車或機車(「機車」)。
本協議包含棄權,免責聲明和承擔風險條款,這些條款限制了您的法律權利和救濟。請仔細完整閱讀本協議,本協議包含您向我們租賃機車之前應考慮的重要訊息。
服務
我們提供一線上媒合系統,媒合機車車主以及騎士,使騎士得於不特定時間租賃機車(「本方案」或「本服務」)。鑒於您使用本服務,我們要求您必須同意本租賃協議之全部條款,免除責任條款,棄權條款(合稱「本租賃協議
或「本協議」)
使用本服務
您同意且確認當您租賃機車時,機車之所有權在任何時候均歸屬於機車車主所有,您將被認為係使用者,且全部交易將於您、機車車主以及我們間執行。
機車僅供租賃予20歲以上並具有有效機車駕照者。藉由使用本服務並註冊成為會員,您需確認您已達到前述要求之法定年齡標準。如您偽造或提供不實年齡資訊,您的法定代理人將會承擔您所有關於該等提供不實年齡資訊被求償之全部法律責任(定義如下) 並且您的法代理人確認他/她接受協議並代表您承擔所有法律和財務責任且對您的作為或不作為負責。租賃機車須有有效之信用卡或支付方式。
註冊
使用本項服務,使用者須於本公司網站註冊為會員或透過本公司手機之應用程式(「應用程式」)註冊為會員。您必須負責提供及維護註冊時有效之email、手機號碼、地址及其他帳戶資訊。您於本公司網站或應用程式取得已註冊之帳號後,始得租賃機車。
機車僅可供我們的會員使用。您如果並非我們活躍之會員,您將不被允許使用機車。透過申請成為會員,您授權我們向相關主管機關認證您提供之文件資訊正確性。
您將不被允許以一張駕照註冊多個會員帳戶。如您被發現以相同之駕照註冊多個會員帳號,我們將保留取消您的會員資格及使用機車之權利。
我們保留拒絕申請者成為會員之權利,儘管您可能符合會員資格申請條件,我們擁有授予會員資格之決定權。
您確認及同意,您對於維護您帳戶之機密及任何您帳戶上所產生或透過您帳戶之活動承擔責任。如您帳戶發生任何未授權使用,或任何其他涉及您帳戶安全漏洞之情形,您同意立即通知我們。您同意我們對於任何您使用帳戶所致之任何損失,不負擔責任。
本協議之修訂
我們保留自行決定隨時且在任何時候單方面修改,調整或更改本租賃協議(各稱「修改」)的權利。每當我們對本租賃協議進行修改時,我們會在我們的網站上發布本租賃協議的更新版本,網址為https://skrtshare.com/zh/terms,並且如有重大修正的情況下,我們將要求您於使用本租賃服務前,接受新的條款。在發布任何修改後接受新條款或繼續使用服務,即表示您同意受該等修改之拘束。您同意隨時於我們的網站仔細閱讀本租賃協議藉以留意所有修改,並同意每次租用機車時,您都將適用當時網站上發布版本之本租賃協議。
個人資訊與資料
您必須提供特定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您的信用卡號碼,簽帳金融卡,或其他付款帳號及您的帳單地址(「個人財務資訊」)。
您必須上傳您駕照掃描檔或相片於我們的網站或應用程式。僅有台灣政府所核發之證件如駕照、身份證或護照正本,始被視為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
我們得使用及揭露任何您所揭露之個人資料及/或個人財務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資訊於第三方以利訂單之完成及付款程序之進行。關於您的資訊將如何被使用,請於https://skrtshare.com/zh/privacy詳閱我們的隱私權政策,您了解及確認我們得使用第三方支付以進行信用卡之扣款,且當您提供之個人財務資訊作為租賃服務之使用,您同意當個人財務資訊係由第三方支付機構控制下時,我們將不對您財務資訊安全負責。
您同意您所提供以供使用之個人財務資訊或其他資料為(a) 正確、最新且完整;(b)如有更動,隨時更新;(c)您的個人資訊並非他人之個人資訊。如您提供不實不正確或不完整之個人資訊,或如我們有理由懷疑該等資料為不實,不正確或不完整資訊者,我們保留暫停或終止您所建立之任何帳戶及/或拒絕任何或所有當前或未來您透過任何裝置連結使用帳戶之權利。
租金
依據本租賃協議之條款及條件及依據於租賃前提供給您或可於我們網站上取得的費率,我們同意透過本服務租賃出租予您,您並同意透過本服務向我們承租。該等費率不包含任何法律所要求應適用之營業稅或其他地方政府收費,且可依我們自行決定隨時修改之。您理解並同意本服務之目的在於提供您於特定租賃期內可租賃機車。任何機車於所定之歸還時間24小時內未歸還者,該機車將被視為被竊或遺失。 您在租賃機車的期間(「租賃期」)您應對機車的承擔全部保管責任。如果在租賃期內機車損壞,被竊或遺失,您應立即將任何此類損壞的機車返還於我們/或向我們和警局報案任何該等損壞或被竊的機車。如果在租賃期內機車損壞(不包括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壞),被竊或遺失,則您應向我們賠償。當向我們報告或我們發現有事故,盜竊或損失時,因機車損壞,被竊或遺失而產生之應付款項將從與您的帳戶綁定的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中扣除,最高為新台幣100,000元。您在此授權我們從您的信用卡或金融簽帳卡中扣除您因所有過期,損壞,被竊或遺失的機車而產生的所有費用以及應收的款項,並且我們可以自行決定安排授權保留在您的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款項,以支付任何該等金額。如果您對帳戶中的任何費用提出異議,則必須在收到有爭議的費用之對帳單後的十(10)天內與我們聯繫。
說明 | 固定違規費用 | 可變違規費用 | 範例 | 租用人付款 |
---|---|---|---|---|
取消 | NT$ 150 | - | 租用人未於預訂租車開始時間的 24 小時前取消 | NT$ 150 |
未取車 | - | 100% 的租金 | 租用人的一筆 NT$ 1000 租車預訂未取消且未取車 | NT$ 1000 |
延遲還車 | NT$ 150 | 1.5 x 原小時租金 + 3% 手續費 | 租用人延遲 5 小時返還原小時租金為 NT$ 150/小時* 的機車 | NT$ 1313 |
汽油未加滿 | NT$ 150 | 汽油費 + 3% 手續費 | 租用人返還機車後,車主仍須加入 NT$ 70 的汽油至油箱才加滿 | NT$ 227 |
損壞費 | NT$ 300 | 維修費 + 3% 手續費 | 租用人造成機車要價 NT$ 5000 維修費的損傷 | NT$ 5459 |
未繳罰鍰 | NT$ 150 | 罰鍰金額 + 3% 手續費 | 租用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收到 NT$ 200 罰鍰的違規通知單,卻未繳納罰鍰 | NT$ 361 |
預訂
所有預訂必須由註冊用戶自己於取車前0.5小時在我們的網站,經由iOS或Android系統進行。我們的系統會按照訂單成立之時間的先後自動處理預訂。我們不保證隨時都能預訂到任何特定車輛。車輛可使用數會在我們的系統中動態更新,以反映即時變化。作為租用人,若您在取車前24小時內取消預訂,我們將從您的信用卡中自動扣除
NTD 150的租賃取消手續費。
作為車主(出租人),若您在取車前7天內取消預訂,則需支付NTD 1500的租賃取消手續費。該筆費用將可以從SKRT待付給您的款項中扣除或以您的信用卡支付;在尚未付清全部費用之前,不得再接受其他預訂。在產生租賃取消手續費之前已開始進行(進行中)的預訂將不受影響,仍可繼續完成交易。
對於連續取消預定的車主(出租人)我們將可能對其SKRT帳戶停權。
對於使用“回報問題”功能來取消預訂的租用人和車主(出租人),或使用相似手法規避本公司相關條款內容者,若其取消屬於非必要的或出於虛假的藉口,我們將自行決定是否收取租賃取消手續費。
SKRT保留關於預定取消期限及租賃取消手續費金額進行任何更動或修改的單方決定權利。任何此類更動或修改應發佈在我們的網站上。
僅在所需求之期間內該車輛可供使用時,使用者方可延長預定租賃期間。延長租賃費用將按照我們網站上提供的正常費率收費。
僅在取車時,機車屬無法使用的情況或車主已取消租賃訂單時,才能提供退款服務。
取車
取車。確認預訂後,您將在應用程式上收到於何處從機主領取機車的通知。在120分鐘內未在指定地點取機車將被視為您違反本租賃協議,並且您瞭解並同意,我們將由您的信用卡收取您預定使用的全額租賃費用。
本服務之可利用性及良好狀態
不提供擔保。機車依照您取車當時之狀態出租給您,所有本服務均按當時之狀態提供,並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之擔保,包括可銷售性保證或符合任何特定目的之保證。
本服務之可用性。我們不保證本租賃服務隨時處於可供服務之狀態,因其他會員使用本方案,維修,或
可抗力事件或其他情況可能會阻礙我們提供本服務。能否機車將取決於機車之可用性。我們不保證,聲明或擔保本服務的可提供性或任何取得機車的可用性。我們可能會終止全部或部分本服務,可能會遷移服務據點,減少可供出租的機車數量,並由我們自行決定營運本方案。會員應造訪我們的網站或我們的應用程式中檢查機車之可用性租賃之狀態。您同意,我們可以要求您隨時歸還機車,而不論最初租賃期間為如何,並且您應遵守任何此類要求。
您對我們的承諾和機車使用要求
機車之使用。您同意謹慎使用機車。您應對您所承租機車因失竊、已知或未知原因遺失、事故或任何其他原因,而非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負責。在使用機車之前,您應檢查該機車是否有瑕疵,並在開始租賃之前向我們報告任何此類瑕疵,包括但不限於:(a)輪胎真實狀態; (ii)煞車和照明燈的正常功能; (c)車架的狀況; (d)足夠的電量; (e)足夠的燃料(如適用); (v)任何損壞,異常或過度磨損或其他明顯的機械問題或須維護的跡象。如果您在檢查時發現瑕疵,則應將機車和瑕疵的照片上傳到系統。如果您在使用機車之前未上傳照片,則該機車將被視為沒有瑕疵。如果您發現機車有任何瑕疵,
有礙您安全使用的能力,則必須使用其他機車。騎機車時,應格外小心,因為加速和剎車系統可能與其他車輛有所不同。所有機車於歸還時應加滿油量。如果未加油就退還機車,我們將從您的信用卡中扣除NTD100。
停車和上鎖機車。您有責任將機車停放在合法位置,以防止機車被盜。除非有上鎖,否則您不得在任何時間因任何原因在任何地方將機車置於無人看管狀態。您不得將機車上鎖和/或留在我們無法找尋到之位置,亦不得在指定服務區域之外的位置或違反任何應適用法律的位置。
歸還機車。租賃期結束後,您應將機車放到應用程式上指定的位置。如果未在指定歸還時間後1小時內於指定地點還車,則將導致機車遺失或被竊,我們將根據第6條從您的信用卡中扣除遺失或被竊的機車費用。您同意參考網站上有關歸還機車之要求,並遵守任何及所有此類要求和說明。
收費。所有應付給我們的款項將從您的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或其他可用付款方式中收費。如果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費用並非支付予我們,則將採用其他收款方式。如果您未按時支付本協議下的欠款,則您同意支付我們的所有催收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
並非公共承運人。您同意我們不是公共承運人,大眾和您個人都可以使用其他公共和私人交通工具替代方式,包括公共巴士和輕軌服務,計程車和人行道。我們僅為方便起見而提供機車,並且本服務適用於有能力並有資格自行操駕機車並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的使用者。
事故 。如果發生機車的事故,您應該:
a 獲得有關當事方和證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駕照號碼和保險詳細資訊;
b通知我們及警察,並根據臺灣相關法規提交事故報告;和
c在收到警察報告後2天內將警察報告提交給我們。
緊急情況:在緊急情況下,例如發生故障,我們有指定的道路救援公司0968 875 778。您可透過[請輸入電話號碼]與我們聯繫以獲得幫助。
限制用途:您不得進行以下任何行為,或可能對您、機車或其他人造成危險、意外或損害之類似行為
(「限制用途」):
如果您未滿18歲或您所在區域之法定年齡限制而使用任何機車。
如果您在超過機車最大重量限制之情形下使用任何機車。
如果您在身體或精神狀況無法正常操駕之情形下使用任何機車。
如果您在您的身體狀況會使您在進行劇烈身體活動時處於危險之情形下使用任何機車。
您在攜帶任何妨礙安全操駕機車之物品,或將物品掛在操作手把上之情形下操駕機車。
您在酒精、藥物或其他降低您安全操作機車之能力的影響下操作機車。
使用任何手機或可攜帶式電子設備進行的任何使您分心而無法安全操駕機車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撥打電話、傳送簡訊或聆聽音樂。
允許任何其他人使用機車或允許載超過一人之乘客於機車上。
過度在機車置物籃放置物品(如適用),或放置總重超過五公斤之
物品(如適用)。
違反任何應適用法律或規定。
在不利之天氣狀況下以任何方式操作或使用機車,而該天氣狀況將合理的妨礙機車的安全運行或導致不合理妨礙正常的交通路況,包括但不限於暴雨、颱風、冰雹、沙塵暴、濃霧、大雨或雷雨。
騎乘或操作有任何瑕疵、無法正常運行或需要修繕的機車。
在機車或其任何組件看起來或有瑕疵或故障的情形下使用該機車。
使用機車進行競速、特技、跳躍、特技騎行、越野騎行或其他任何危險行為。
用機車拖、拉、攜帶或推動任何人或物體。
移除、拆卸、彩繪、塗污、未依一般方式使用或改裝任何機車之配件、零件或組件。
未經閱讀並同意責任免除及豁免條款之情況下使用機車。
安全騎乘:你同意總是:
謹慎騎車,並在騎乘或停車時注意當地之法規。
在所有方面遵守所有適用之交通法規。
禮讓行人。
不逆向行駛。
騎乘時佩戴頭盔及其他防護裝備(如適用)。
停車時注意他人;使用分配之停車位或路邊停車時應注意不阻礙交通。
避免在過境區、裝卸區、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入口通道或車道上或附近停車。
確保您的機車沒有阻礙人行道、小路、客運車站、人行通道或輪椅坡道。
避免任何可能妨礙您安全騎乘之事物,包括攜帶沈重物品、在惡劣天氣中騎乘,或在藥物或酒精影響下操作機車。
承擔風險,免除和豁免責任及承擔責任
鑒於您參與本方案以及您對任何本服務之使用,您在此自由並自願為您自己,並代表您的配偶、子女、父母、監護人、繼承人、親戚,以及任何法律或私人代表、執行者、管理者、繼任人和受讓人,或可能代表您主張或起訴之其他任何人,如下所示:
您在此承認並承擔參與本方案的所有風險。您承認操作機車具有其固有的危險性,並可能導致嚴重的人身傷害、永久性殘疾、癱瘓和死亡以及財產損失。您承認並同意,您有責任確定自己是否足夠健康足以安全參與自願選擇本方案。您沒有身體或健康狀況會導致您在參與本方案時危害您或其他人之安全或干擾您安全參與本方案之能力。您亦證明,沒有任何健康專業人士建議您不要騎輕型機車或機車或進行任何其他與參與本方案有關之活動。您了解並承認可能會有繁忙之車輛和行人通行。您承擔與參與本方案相關之所有其他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跌落,與車輛、行人和固定物體碰撞之危險;由路面危險、設備設計故障和安全設備不足所引起的危險;車輛、行人以及其他騎士造成之危害;及天氣情況。您進一步確認,這些風險包括可能由豁免方(定義如下)提供之設備故障和/或設計,或過失行為以及因過失/或重大過失所造成之風險。您了解自己將參加本方案之風險由您自己承擔,您應對參加本方案之風險負責,並且您完全自願參加本方案。
建議您在參加本方案時佩戴安全帽與裝備。您了解並承認,由於不配戴安全帽和防護裝備會增加人身傷害,永久性殘疾,癱瘓和死亡之風險。您對不佩戴防護安全帽和/或防護裝備而造成之任何傷害、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此外,因安全帽不能防止所有頭部受傷,亦不能防止其他傷害,因此即使您選擇佩戴防護安全帽和/或裝備,也要對與參加本方案有關之任何傷害,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您並同意遵守「道路規則」;遵循並遵守所有法律法規,遵守所有交通號誌與停車標誌,安全駕駛,向駕車者和其他道路使用者表明您的駕駛意圖,直線行駛不要突然轉彎,在騎乘時保持坐姿,在轉向或變換車道前應開啟方向燈與確認後方來車。
您了解並承認有關在飲酒或施用藥物時或飲酒或施用藥物時後騎乘機車之危險以及您了解任何飲酒或施用藥物都可能降低您的判斷力與騎乘技能。您同意在使用酒精和/或藥物之影響下不使用機車,並進一步承擔與您飲酒/施用藥物有關之任何傷害、損失或損害之責任。
您放棄、豁免以及永遠承諾我們、我們的母公司、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包括但不限於SKRT Ltd. 及其子公司和關係企業),本方案的贊助者、組織者、行銷者、工作人員、廣告者、管理者、承包商,任何和所有其他供應商以及與本方案有關之所有其他個人或實體,以及各自之母公司、子公司和關係企業、主管、董事長、合夥人、董事會成員、股東、律師、保險公司、代理商、員工、志願者,以及其他參與者和代表(合稱為「豁免方」)免受任何您現有或未來可能有之所有索賠及各種責任、主張及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間接、偶然、後果性和懲罰性),依據任何種類或請求權基礎(包括但不限於以契約、侵權行為、法律規定及其他基礎)主張之損失和訴因(不論是已知的、未知的、主張的、未主張的、固定的、有條件的),包括但不限於因您參與本方案所生或所導致死亡、人身傷害、暫時或永久性殘疾、財產損失和任何形式之損害、財產遭竊以及提供急救、醫療照護、治療或任何其他醫療上及住院費用之任何索賠之法院費用、律師費及訴訟支出(合稱「索賠」),即使該等索賠是由於豁免方之過失、疏忽或不注意引起的,甚至已經通知豁免方此類索賠之可能性。
您進一步約定並同意不就您在此處之放棄、豁免或解除之任何索賠任何豁免方提起訴訟。
您同意賠償、辯護,及免除豁免方對您或第三方之任何和所有費用、索賠所產生對豁免方主張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全部或部分由您直接或間接地因您違反或不遵守本免責條款之任何部份以及因您違反或不遵守本方案規則和/或您之作為或不作為會導致任何其他人受傷或損害,而產生的法院費用、律師費和訴訟費用。
您了解本方案不提供本方案期間發生之損害或傷害保險。您同意對因參加本方案而導致之任何及所有費用負責,並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救護車運輸服務、住院、醫療費用。您同意賠償豁免方,並使該方免於承擔此類費用之全部責任。
您了解,我們保留全權酌情決定拒絕您參與本方案之權利。
為避免疑義,您在此確認並同意,我們和所有其他豁免方對由於以下原因引起的或與之相關之任何索賠,不承擔任何責任:(1) 本協議所描述之風險、危險或冒險;(2) 您對任何服務、機車或相關資訊之使用或無法使用;(3) 您違反本協議或您違反任何法律;(4)您的任何不當行為或其他作為或不作為;或 (5)您參與本方案時未配戴安全帽或其他防護裝備。您茲此已就上述任何事宜放棄任何索賠,包括基於契約、侵權、法規或其他請求權基礎之索賠,即使我們已被告知可能發生此類索賠。此外,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我們或任何豁免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任何間接、懲罰性、偶發性、特殊性、後果性或懲罰性賠償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因參與本方案或使用、無法使用服務而造成之利潤、商譽、使用、數據或其他無形損失之損害。此外,若我們或任何豁免方被發現對基於任何理由之任何索賠負責,則此類責任應僅限於(y) 您在本協議中已支付之總費用或(z)新台幣500元。
本協議期間及終止
我們可以單方面決定在沒有任何通知或原因之情形下單方面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之權利。您可以隨時終止對本服務之使用;但是前提為(a) 我們不會提供退款,且(b) 您仍須支付根據本協議產生任何適用的額外費用。第VI、 VII、 VIII、IX、X以及XI條應在本協議終止或到期後繼續有效。
本協議或您使用服務權利之終止不會免除您在本協議下之任何付款義務。
其他條款
本租賃協議構成您與我們之間就此契約主旨之完整協議,本協議是最終、完整及排他性陳述,且將取代之前關於此契約主旨之所有書面和口頭協議、諒解、陳述和承諾。
放棄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任何違反皆不會影響本協議之其他條款。
本協議應受中華民國法律管轄並據以解釋,不考慮其法律衝突原則。
任何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均應專屬以台北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如本協議中之任何一項或多項規定因任何原因被認為是無效、違法或不可執行的,則此類無效、違法或不可執行不應影響本協議之任何其他規定。而本協議應視為從未在本協議中包含此類無效、違法或無法執行的條款。在法院或其他法庭做出決定,確定任何條款或其他規定無效、違法或無法執行後,則該等決定係授權及指示修改本協議並盡可能接近各方之原始目的,以使本協議所規範之交易及協議能於最大範圍內按最初之設想實現。
對於因未超出我們合理控制範圍之原因,而致未能履行我們在本協議下之任何義務,我們應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火災、洪水、地震、自然災害、供應中斷、戰爭、禁運、暴動或恐怖主義等。
您在此已確認您至少為20歲;您具有簽訂本協議之法律上權利能力及心智能力;並且您已經閱讀並同意本協議,且充份理解其內容,並有意及自願接受其條款內容。